信息服务

信息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读者服务 > 信息服务 > 正文

查新须知

作者:  来源:图书馆 发布时间:2019-09-06 15:30:36 点击次数:[]

科技查新是一项十分严谨的、以文献检索和情报调研相结合的科技情报研究工作。为保证科技查新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维护查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单位在委托查新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为使查新委托工作能顺利进行,查新委托人应是查新项目的负责人或项目的主要成员,或者是熟悉项目技术内容、能解释项目技术要点的人;

2.查新委托人须如实填写查新合同,并按合同书要求填写所需内容,向查新机构提供如下查新 所必需的资料:

(1)科研项目详细的技术资料及其技术性能指标数据(附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应的检测报告),其中:科研立项查新须提交:立项申请书、立项研究报告、项目申报表、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成果鉴定查新须提交:项目研制报告、技术报告、总结报告、实验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样本、用户报告等。申报奖励查新须提交:奖项申报书及有关报奖材料等。

(2)课题组成员发表的论文及申请的专利。

(3)参考检索词,包括中英文对照的查新关键词(含规范词、同义词、缩写词、相关词)、分类号、分子式、化学物质登记号等,关键词应当从查新项目所在专业的文献常用词中选择。

(4)与查新项目密切相关的国内外参考文献。(应当尽可能注明文献的著者、题目、刊名、年、卷、期、页),这些文献仅供查新机构在处理查新事务中参考。

3.查新委托人认真逐项地填写查新委托书,明确查新项目的查新点即项目新颖性,并提供电子文稿。该新颖性是指具体的技术概念创新,描述新颖性的内容必须是用已有的规范技术概念表达的单独技术内容。而不是简单、概括的有关整体特性或特点,以致项目本身整个内容。查新委托项目的内容一经确定后,不能随意更改;若更改项目的主要内容、技术性能指标或增加创新点,则按新项目重新计费,委托时间从修改之日起计算。

4.查新人员需根据查新项目的查新点,与委托人共同讨论确定检索概念及检索词。

5.在查新过程中,查新人员就查新项目提出不明事宜时,请查新委托人当面给予积极的解答与及时的沟通,并协助查新人员对查新项目的相关文献进行筛选、对比,以确保查新结论的客观、准确。

6.查新委托人不得干涉查新活动,不得向查新人员施加任何倾向性影响。

7.查新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标准表。

上一条:学科馆员

下一条:查新程序